這次大叔跟lulu一起從台灣飛桂林去玩,中間在浦東機場轉機(行李直掛),結果在桂林的兩江機場發現,行李沒來,行李沒來,行李沒來…….. 天呀~~對於才剛落地要準備開始遊玩的旅客來說,這個打擊也真的太大了,lulu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更是著急的不得了,
桂林兩江機場的行李查詢處(行李不見要來這邊找)人非常好,一直幫我們聯絡浦東機場那邊的狀況,但是,但是,但是,電話打了40分鐘,不接就是不接,只好開立行李遺失證明後就讓我們先回來,前往飯店的路上我們瘋狂地打電話去東方航空公司,大概快10組號碼(上海服務處、桂林服務處、24小時客服、客訴電話……)都被我們打遍了,雖然對方的一頭都是甜美的聲音,
但就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告訴我們行李的下落,這真的對於旅客來說真的是天大的打擊,畢竟我只想要確認行李在那裡就好,什麼時候到都可以再談,就這樣折騰到了凌晨,最後只好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入睡
電話響了~~電話響了~~電話響了~~清晨7點多被電話聲吵醒,立馬跳起來,兩江機場人員打電話來說行李找到了,在浦東機場,晚上會有從浦東飛過來的飛機,會幫忙把行李帶上,到時候會有專人
將行李送到我們飯店,呼……我的老天爺呀,終於鬆了口氣了。
當天晚上送行李過來的人(外包公司負責),他那天就送了10幾件行李,我們都覺得很不可思議的時候,他還說,之前忘了是哪架航班,整架飛機的行李都沒有帶上,共168件行李要補送,累死他了,恩恩,看到這邊就真的只能說,原來行李偶爾不見也不是什麼大事了啦~~~哈哈哈
行李不見該怎麼辦之SOP教學
1. 確認行李真的沒有在轉盤上,且經由”行李查詢室”確認後真的確定遺失,他們會開立行李運輸事故紀錄,這個一定千萬要收好,而且必須要正本 要正本 要正本,不可以弄丟,登機證也需要保存好,後面會用到
2. 確認這趟飛行所刷的信用卡以及購買的意外險、旅遊不便險等等對於行李遺失的協助方案會有那些
-機票是刷XX銀行的,官網上面顯示資訊如下
*行李延誤費用之給付 行李延誤費用之給付
被保險人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包括原出境地或居住地)機場六小時後,仍未接到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本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於行李延誤期間在該目的地因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
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前項交通費用如行李由航空公司送達至指定地點者不予理賠,本公司賠償金額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且取得行李後即不予理賠。
無限卡/御璽卡: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持卡人及家屬實支實付合計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
世界卡/商務卡/白金卡: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新台幣柒仟元整為限。(持卡人及家屬實支實付合計以新台幣柒仟元整為限)
*行李遺失費用之給付 行李遺失費用之給付
被保險人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包括原出境地或居住地)機場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則視為行李遺失。本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於領得行李前,因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
日用必需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之交通費用,前項交通費用如行李由航空公司送達至指定地點者不予理賠,且以其到達目的地後之五日(即一百二十小時)內為限。本
項費用係指超過前條(行李延誤費用)之額外費用,惟賠償金額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且取得行李後即不予理賠。
購買緊急需要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每件物品不得超過新台幣柒仟元整。
無限卡/御璽卡/世界卡/商務卡/白金卡: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新台幣參萬元整為限(持卡人及家屬實支實付合計以新台幣陸萬元整為限)
– 購買的意外險有包含旅遊不便險
被保險人所搭乘的飛機抵達目的地(不包括返回出發地或居住地)6小時後仍未領得已登記通關之託運個人行李之情形,按約定保額給付,保險期間內給付2次為限 (定額)3000元/次
3. 航空公司對於行李延誤的補償說明
– c)行李延遲:旅客居住地非本及後送行李超過24小時,應向旅客一次性支付臨時生活補償費用,此款項在行李最終賠款中扣除,補償費用依據本公司規定辦理。
4. no news is good news
– 在機場行李室有登記行李遺失,機場他們都會很用心在幫忙找行李,所以在沒有告知各位之前,請先好好放寬心進行後續的活動,畢竟在沒有告知行李真的遺失之前,其實應該都找的回來,與其瞎操心不如先好好繼續行程,畢竟也有一些相關賠償費用可以先擋一下,也不無小補
看完了自己的權益之後,還是有點不清楚嗎~~沒關係,大叔用情自己的案例告訴大家~~
大叔離開了桂林機場時間已經22:30,肯定6小時內行李到不了自己的身邊,所以可以去便利超商或一些商店購買盥洗用具,上限1萬台幣且必須要有收據—(信用卡刷機票)
行李超過24小時後才送達,會有航空公司的補償費用,1件行李300人民幣(航空公司知道我是兩人衣物在同一個行李箱內,所以願意補償300*2=600),這個在行李交到手上同時必須要一起給費用的,不過這邊發生一個小插曲,就是送行李來的人他竟然要把我的行李運輸事故紀錄單收回去,說是要做證明的,後來跟他溝通數次後才同意另外寫個證明給他,回國之後還有旅遊不便險的3000元補償金,所以理想狀況下就會有1萬台幣(發票實報實銷)+600人民幣+3000台幣共16000台幣的補償金
但這邊有件事情要說,除了航空公司的補償金,信用卡公司跟保險都是需要有正本的行李運輸事故紀錄單,但是機場人員基本上是不會給兩份的,所以如果可以就盡量爭取,如果還是只有一份正本,就自己衡量一下哪個對自己比較有利,大叔因為行程關係,所以就沒有購買相關盥洗用具,僅僅就航空公司跟保險的賠償金而已
^^大叔的貼心提醒^^
出國旅遊建議還是保一下旅遊不便險,至少在非預期的狀況下可以多點幫助,減緩對於旅行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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